男子为骗继承房产 虚报材料将老人“死亡”50年
2015-08-04 16:53: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近日,宜宾县公证处在办理一件继承权公证时发现,申办人提供材料再现“被死亡”现象。材料显示被继承人父亲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亡,经公证员实地核实发现被继承人父亲仍健在,且已90多岁高龄。据宜宾县公证处主任周莉莎介绍,此类事件并非个案,各种虚假材料更是层出不穷。公证处办理案件中,平均每6件公证案件中,就有1件是提供虚假材料。
继承父亲房产 9旬老人“死亡”50年
“提交证明材料的时候,我们一再强调要真实,现在核实材料虚假,公证将予以终结。”日前,宜宾县公证处一件虚假公证材料引起热议,当公证人员向申办人周某(化名)致电告知时,周某这才意识到谎言破灭。
6月底,家住宜宾县普安镇的周某与母亲来到宜宾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将继承周某父亲在普安镇的一套房产。周某提交了其父亲的死亡证明、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材料显示:周某爷爷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亡,其奶奶上世纪八十年代死亡。被继承人(周某父亲)的继承人还有子女(即周某)和配偶。通过审查,公证人员并未发现异常,同时再次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一定要真实合法,如有虚假,公证书将不能出具,申请人也应负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始终表示,他的爷爷去世多年,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现场办理的公证员回忆,由于周某爷爷和奶奶同属第一继承人,共享周某父亲的房产继承权,因此多次提醒周某不能弄虚作假。查看材料齐全后,公证人员便开始实地调查核实。通过走访社区、亲友、工作单位等多方面,公证人员终于了解到真实信息,周某的爷爷并没死亡,且已90多岁高龄,应共享周某父亲房产的继承权。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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