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法鉴定腐败案:医生法医伪造轻伤制造错案
福建司法鉴定寻租利益链追踪
公安局法医与县医院医务人员勾结,社会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对被害人进行虚假伤情鉴定,导致错误刑事立案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郑良
近年,司法鉴定领域频现社会鉴定机构“收钱后为一方利益代言”、“花钱买鉴定”等乱象。
去年初,福建省仙游县查处一起25人涉案,包括县公安局2名法医、县医院2名医务人员和21名社会人员的司法鉴定腐败窝案。
“司法鉴定结论依赖于专业机构和人士的判断,一旦‘鉴定权’被用于寻租牟利,将对司法公正造成巨大伤害。”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
此外,违法鉴定暴露出的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缺乏统一标准,鉴定人员权力过大,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和予以规范解决。
针扎耳膜“制造”轻伤
2012年6月,仙游龙兴村村民傅某因琐事被村民杨某殴打。咽不下这口气的傅某决定夸大伤情诬告杨某。通过县医院医师陈某,他得知该院金康管理中心医师黄燕雄可以人为制造轻伤。
为此,傅某花了3万元。陈某作为“介绍人”拿了3000元,黄燕雄在拿到2.7万元后用针尖将傅某原来完好的左耳鼓膜刺穿,并带其在医院做耳镜检查。拿到检查报告书后,黄燕雄给了检查医生500元好处费。
随后,黄燕雄又给了县公安局法医张庆章5000元。张庆章收钱后,在明知傅某的伤情是人为刺穿的情况下,作出法医学鉴定: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损伤程度为轻伤。
同年7月,公安机关对傅某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并于8月对杨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杨某与傅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8万元,杨某被释放。
在另一起诬告陷害案中,黄燕雄与县公安局另一名法医勾结,通过类似手法伪造轻伤,导致李某被错误立案,支付人身伤害赔偿款5万元,并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据仙游县纪委一室主任曾庆定、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敬松等办案人员介绍,由于被诬告陷害的当事人及家属不断通过信访、申诉等途径反映张庆章等人违法鉴定问题,去年初,县纪委、检察机关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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