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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事故赔偿纠纷 惠安公交停车场被堵停运4小时

2015-08-03 08:44:46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林加华
  

  公交公司

  疑因事故赔偿未果 公交停车场被堵

  在惠安县城惠兴街,惠安公交公司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 ,早上由于公交车停车场的大门被堵了,公交车没办法发车,到了上午近10时才恢复运营。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有82辆公交车,每天回场后都集中停放在位于城南的公司新址停车场内,每天早上6时许开始发车运营。昨天早上5时许,就有一些群众到了停车场,将出入的大门围堵,导致车辆无法出行,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困扰。

  停车场的大门缘何被围堵,工作人员称起因是7月底的一起交通事故。据介绍,当时一辆公交车在运营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 ,导致摩托车行驶人员出现伤亡情况。交警组织过调解,但是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前天,死者家属曾来到公交公司交涉过一次,只是影响没有昨天早上这么大。停车场大门被堵后,惠安公交公司向警方报了警。

  民警

  带离几名带头人员 提醒维权要守法

  记者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从现场强行带离了几名带头的人员,事件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上午9时许,惠安警方接到报警后,调集了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对群众进行了多次规劝,但是没有效果。由于这些群众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最后警方将几名带头的人员强制带离审查,并清理了现场,恢复交通。

  民警提醒,遇事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不可采取过激的行为,不要因为一己之私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最后反而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近年来类似的情景屡见不鲜。当事的群众或许本意是维护自身权益,因为采取了违法的手段,最后违反了法律。他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果群众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有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依法合理地维权,不要因为采取过激的行为,让自己从维权人变成受罚者。”他说。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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