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拟征收一块土地 拟征地抢种抢建不予补偿
2015-07-30 11:44:21 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 黄弘妍)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9号安置房项目东侧配套道路(环岛路至螺福路)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村集体土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征地面积总计0.6551公顷,其中:水田0.1327公顷、水浇地0.0271公顷、旱地0.1771公顷、果园0.1328公顷、河流水面0.0339公顷、坑塘水面0.0742公顷、村庄0.0713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榕银联总厂周边旧屋改造 房屋征补方案征求意见(2015-07-30 07:40:50)
- 公交卡收磨损费,名不正言不顺(2015-07-29 16:00:31)
- “三证合一”改革破冰:原来跑断腿 如今一条龙(2015-07-28 15:27:56)
- 福州杨桥中学校园扩建房屋征收 选址红线图为准(2015-07-28 09:47:21)
- 福州市民用房屋征收补偿款购城区一手房可获奖励(2015-07-28 08:45:35)
- 暑期“打飞的”更便宜了 合福沿线机票价降四成(2015-07-28 07:38:49)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