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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分老建筑玻璃存在隐患 有的胶水已经脱落

2015-07-21 09:21:45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黄敏江
  

  调查:老建筑玻璃有隐患

  18日中午,导报记者在岛内随机走访调查发现,有些老建筑玻璃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湖里大道附近,有很多厂房。湖里大道61号,这边有栋五层高的厂房,窗玻璃显得老旧,在四楼靠路边的窗户,有块玻璃裂出一道10多厘米的大口子,旁边一块玻璃破出一块三角形。

  楼下的一位阿姨介绍,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左右的建筑,并非采用钢化玻璃,去年厂房背后,5楼的一整扇窗都砸下来,今年4楼也有一块玻璃掉下,砸中底下一部车子。

  此外在湖里大道47号的一栋七层建筑里,二楼楼梯的玻璃窗,铁质窗框锈迹斑斑,其中有一块玻璃还是补过的,有一块玻璃破损厉害,剩下的玻璃像一把尖刀。

  上述的都不是钢化玻璃,其年限长,边缘很脆弱,只用铁钉固定在窗框上,用手指轻轻一弹,玻璃就抖起来。

  回到莲花南路,在18层高的经协大厦下,导报记者看到,在12楼洗手间外面的外墙玻璃上,窗框上沿的胶水脱落,长约12厘米。导报记者留意到,这栋大楼的玻璃都是用钉子在四周固定,在窗户与窗框的衔接处打上胶水。

  规范:每十年做一次鉴定

  高楼的玻璃是否有其使用年限?是否需要定期检修?

  据市建设局官网公开资料显示,从2011年开始,市建设局就对全市高楼大厦进行普查,将玻璃幕墙建筑的基本情况建档登记。按照《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筑幕墙工程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十年就应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玻璃幕墙的“体检”和平日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是否检测改造由业主决定并负责督促。此外,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要求,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以及临街建筑,需要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的,应使用安全玻璃,并采取防坠落措施。若玻璃幕墙采用的是钢化玻璃等易爆玻璃的,应采取粘贴安全膜等安全措施。

  (记者 黄敏江 实习生 林珠凰/文 常海军/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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