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酒店停车场车窗受损索赔遭拒 工商介入调解
2015-07-18 16:09:4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陈莹钰
丰泽工商
将介入调解
昨日中午12点,汇金假日酒店陈经理来到酒店大堂。他表示,不止陈女士,酒店也是受害者。
原来,15日晚上11时许,酒店大堂的玻璃墙莫名被打裂。记者看到,这扇落地玻璃上有许多裂缝,外面就是停车场,酒店已在受损玻璃附近的车位旁放置“禁止停车”的警示牌。
陈经理说,事发当晚,他便报了警。离受损玻璃最近的一辆白色小车没事,四五米外陈女士的车竟会受影响。陈经理觉得委屈,酒店玻璃碎裂,陈女士用车堵门,造成的损失谁替酒店买单?
陈女士认为,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酒店有看管的责任,如今车受损,酒店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记者看到,酒店在外张贴了一张提示:“提供免费停车位……如有车损或者物品丢失等,本酒店概不负责。”
陈经理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如果警方能确认,陈女士的车是因为异物打到酒店玻璃后反弹砸中小车的,酒店可以与陈女士协商赔偿的事,在此之前,陈女士可先用保险理赔。
经办的清源派出所民警陈警官介绍,经过查看监控和现场勘查,初步判定,陈女士的车,是停在酒店停车场后受损的。目前,丰泽区工商局也表示,将介入调解。
律师:免费停车
不代表免责
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介绍,虽然酒店有贴出提示“免费停车,车损不负责”,但这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入住酒店,已经和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将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就与酒店形成了保管义务关系,这是消费者入住酒店后酒店的附属义务。消费者的小车受损,可以选择要求酒店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或者向直接侵权人追究侵权责任。若消费者要求承担合同违约责任,酒店应该先理赔,再向直接侵权人追索。若酒店拒绝,消费者可向12315投诉,要求调解,或者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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