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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起提公积金付房租只需带身份证和银行卡

2015-07-14 09:06:45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林泓
  

  海峡导报讯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天开始,职工只需身份证和名下储蓄卡(及相应复印件)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不需要再提交无房证明了

  而在原先,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这一材料明天起不再需要提交,直接由公积金中心与相关登记部门联网查询即可。签约地点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网点柜台。

  提取标准仍然是个人每季度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如本人及配偶无房的,夫妻俩每个季度最高可以申领36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标准将根据厦门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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