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起提公积金付房租只需带身份证和银行卡
2015-07-14 09:06:45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林泓
海峡导报讯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又进一步简化了。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天开始,职工只需身份证和名下储蓄卡(及相应复印件)即可办理该项业务。
不需要再提交无房证明了
而在原先,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这一材料明天起不再需要提交,直接由公积金中心与相关登记部门联网查询即可。签约地点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网点柜台。
提取标准仍然是个人每季度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如本人及配偶无房的,夫妻俩每个季度最高可以申领36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标准将根据厦门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伊宁倩】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少年高考考砸流浪获乞丐帮助 为报恩请吃霸王餐(2015-07-14 08:38:50)
- 泉州一套牌保时捷被逮现疑团 车藏30厘米长砍刀(2015-07-14 08:30:34)
- “艳舞门”马赛隐退一年复出 改名司马赛儿(图)(2015-07-14 08:14:19)
- 七旬老人被“年轻”30岁 身份证户口簿日期出错(2015-07-14 07:34:21)
- 17岁少女想找好工作被骗去卖淫 遭老乡控制暴打(2015-07-13 09:57:34)
- 厦门房租普遍上涨200元以上 2500元以下难以租到(2015-07-13 09:43:21)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