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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村强征30多户村民耕地 投700多万元建公庙

2015-07-03 14:52:05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程枝文
  

  在简易公庙的一角,还专门设置了一个案台,上门立着一个“捐资处”牌子,并公布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旁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个公庙预算700多万元,前期已筹得群众善款200多万元,目前正进行第二轮集资,经费到位后就进行公庙主体建设,预计一两年内完工。

  “建公庙我们不反对,但是总不能强制征地啊,更何况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后寮村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村里有人从外面请来一位巫婆,围着村里跳了一圈后,突然就在一块耕地前停下了,说这里最适合建公庙,于是这块地就被强征,成了该村的公庙用地。

  村民们还说,这块地总共涉及30多户10余亩地,在被征用之前都是种着花生、红薯等农作物的耕地。从征地到补偿,村里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张贴公示,甚至土地被征用之前很多村民都不知情。54岁的村民欧阳章,全家5口人只有一亩多土地,这次就被强征0.65亩,由于不同意村里提供的1亩数千元的赔偿标准,至今没有去领取赔偿款。

  “孩子在外打工赚不了几个钱,靠孩子养老是不可能的。现在自己年纪大了,基本就靠种点地养活自己,没有土地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欧阳章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村里制作的《土地补偿表》,记者看到,上面共载有被占耕地户主名字、土地亩数和补偿金额。最多的一户是欧阳农,被占用0.53亩,补偿5300元;最少的是欧阳敏,被占用0.07亩,补偿700元。30余户共计十余亩,赔偿7万多元。

  欧阳章等村民还说,这些年,他们没少向乡镇及以上领导反映,但始终没有引起重视。

  对于村里集资700多万元建公庙一事,洪岭村村支书欧景波承认并解释:“我们村是个远近闻名的穷村,经济落后村民生活差,但村里生态环境很好,是可以利用的资源优势,这次打算建公庙是为了吸引人气,届时就能发展农业旅游等项目,最终受益的是大家。村民原本应该支持才对,真不理解他们为何上访?”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要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的,必须按要求和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而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属非法占地行为,严重者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洪岭村公庙项目到底有没有审批?随后,记者来到官桥镇政府采访,国土资源所洪所长明确表示“没有审批”。“既然没有审批,为何不制止?”记者问。“我们有下去制止,已经要求下面整改。”洪所长回答。“为什么还在违法建设,有没有作出行政处罚?”面对记者追问,洪所长说“没有”。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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