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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尸池里捡死猪卖出3万多斤 漳浦父子双双被判刑

2015-06-25 11:14: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肖和勇
  

  “化尸池里捡死猪 卖出3万多斤”追踪

  漳浦父子合伙作案双双入狱

  海峡都市报6月25日讯(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杨艺鸣 曾佳林)漳浦长桥镇村民黄某强,从村中化尸池捞起病死猪,转卖给“老板”林某煌。而林某煌租了多个冻库,用来存放问题猪肉。三个月间,两人达成的病死猪交易量就有15000多公斤(详见本报去年8月13日A28版报道)。

  此案如今又有新进展。海都记者从漳浦县法院获悉,与黄某强一起收集、销售病死猪的,还有他的儿子黄某福。昨天,漳浦法院一审判决这对父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和2万元。

  漳浦法院人士介绍,2013年3月间,黄某强与“老板”林某煌等人,共谋买卖病死猪肉,约定由黄某强负责收集病死猪肉。

  同年3月至6月间,黄某强多次从漳浦县长桥镇等地,收集病死生猪,计15000公斤。在这期间,他指使其儿子黄某福,多次开小货车,将病死生猪运载给一名陌生男子进行屠宰处理。而后再将处理好的病死猪肉,运载给将乐男子阙某生,储存于“福建省××食品有限公司”的冻库中。

  2013年6月24日及27日,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分别在这家食品有限公司的冻库、漳浦男子张某辉的出租房内,查获部分死猪肉及死猪肉排骨。该猪肉样本经检测,含有猪圆环病毒、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等。

  昨天,漳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强、黄某福从事销售病死生猪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应择一重罪处断。本案犯罪数额为18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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