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打“虎”拍“蝇” 今年月均5人主动投案自首
2015-06-10 15:33:45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 张仁平 通讯员 林丽 刘玮婧)
近日,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的安排,3天时间,7名涉嫌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分时间段逐个前来“报到”。今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查办18件29人贪贿案,其中25人属于投案自首,占86.2%,追缴赃款800多万元。
在一个基层检察院,打“虎”拍“蝇”,平均每月5人主动投案,比例如此之高,职务犯罪嫌疑人何以坐不住了?
“与其束手待毙,不如主动投案,让从宽处理多一个情节。”这个账,该市一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林某算得很明白。5月下旬,他权衡利弊,先到检察院交代受贿事实,再让家人抓紧筹款退赃。
促使他投案的还另有动因。“在检察机关发布的逮捕榜单中,有我同系统的上级领导。我知道,你们迟早也会查到我身上。那时,自己就被动了。”投案时,林某向反贪干警披露自己的心路历程。
而检察机关一查到底的决心与行动更是击垮贪腐人员侥幸心理的强大力量。曾担任福清市规划局局长的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陈躬华、福清市建设局原局长陈桂凤和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吴金香,都因涉嫌受贿先后被福清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羁押在案。这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从4月10日至30日,20天时间拿下三个贪官,检察机关动作之快,效率之高,打掉了一些涉贪人员的幻想,在与建设、国土、规划职能相交织的基层所站,引发了投案自首的“连锁反应”。
据福清市检察院领导介绍,5月上旬,7名负有查处“两违”(违章用地、违法建筑)职责的负责人,通过不同方式,就受贿行为向检察机关表示了投案的意愿,由于那段时间反贪干警忙于手头案件,有的还在外地取证,人手不够,就安排5月下旬的三天时间,接受他们投案。到该院投案自首25人,根据他们涉罪情节轻重,22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逮捕,还有2人尚在刑拘中。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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