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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福州公共场所 遇随意吸烟极少人会劝阻

2015-05-31 09:52: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袁丽群 陈贽超
  

记者走访福州公共场所 遇随意吸烟极少人会劝阻

  宝龙城市广场内,一名男子在过道上抽烟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陈贽超/文 包华 关铭荣/图)当你在餐厅享受美食,在车站等车,或在风景名胜区流连时,是否遭遇二手烟?闻到那刺鼻的气味时,你是转过脸去默默忍受,或露出厌恶的表情引起吸烟者的“注意”,还是果断上前制止?

  今天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制止烟草制品非法贸易”。从近几年各地出台的控烟规定来看,禁烟场所的设定范围不断扩大,说明社会对吸烟的容忍度有所降低。《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8月起施行,明确将十二类公共场所设为禁烟区。记者昨走访发现,公共场所内,随意抽烟现象仍较普遍,更值得注意的是,敢于上前劝阻的人极少。

  商场、公交站台,成吸烟“重灾区”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妇幼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公共科教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体育场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室内公共场所等12类场所为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条例明确,中型(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餐馆、营业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酒店、旅馆、洗浴场所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内等候场所等5类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可设置固定的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置吸烟点的,属于全面禁止吸烟场所。同时,还规定福州市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增设禁止吸烟场所。

  条例同时设置法律责任,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走访多个商场、咖啡店、室内运动馆等公共场所,发现在较密闭的空间内,如商场门店内,吸烟的人较少。但在商场、运动馆内较空旷的室内场所,如过道、卫生间入口周围,吸烟的人就多了起来。同时,公交站台也成随意吸烟“重灾区”。

  遇随意吸烟,多数人不好意思劝

  采访中,记者发现,公共场所随意吸烟的现象确实普遍,但与之相反的是,主动上前劝阻的人极少。昨日傍晚,记者在福州树兜公交车站看到,七八个人正等车。其间,一依伯抽起了烟,不时吐出烟雾。这时,旁边数位女士陆续走开,但无一人主动上前劝阻。记者上前向依伯示意他抽烟给旁人带来不适时,依伯称,他很快就抽完了,随后换了个地方抽,但并未掐掉烟。

  “在饭店吃饭,遇身边有人吸烟,我一般自己离开或忍耐。”昨在树兜车站等车的市民林女士说,她很讨厌闻烟味,但碰到在自己跟前抽烟的人,又极少去劝阻,“实在难忍受时,我会咳几下,有个别吸烟的人会把烟掐灭或换个地方,但多数吸烟的人不会理会,我也不好意思极力劝阻。”

  “提醒吸烟的人注意吸烟场合,我觉得这是每一个市民都应该做也可以做到的事情。”刚戒烟不久的张先生认为,既然提倡公共场所禁烟,那么,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去做这件事。

  “要是有人示意,我的吸烟给他带来不适,我会掐掉烟。”有二十几年烟龄的市民龚先生说,“以前吸烟,我不注意场合,当公共场所里‘禁止吸烟’的牌子慢慢多起来以后,我也不好意思吸烟了。以前,人家劝阻我不要吸烟时,我会觉得没面子,现在我想明白了,那是别人对我的善意。”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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