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公益类占“大头” 占比超过八成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拯)日前,我省下发8份文件,细化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细则(详见本报5月30日A01版)。所谓“分类改革”,即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即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有不同的改革方向。
三类事业单位分别有哪些?占比是多少?昨日,记者从省编制办获悉,我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基本完成。
省属758个事业单位 行政类仅9个
省编制办消息,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分类已完成批复工作,共涉及97个省直部门758个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9个(占省属机构总数1.19%),涉及编制709名(占省属编制总数0.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29个(56.6%),涉及编制19828名(22.45%);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19个(28.89%),涉及编制63044名(71.39%);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30个(3.96%),涉及编制1334名(1.51%);暂缓分类事业单位71个(9.37%),涉及编制3396名(3.85%)。
根据数据,可能转变为行政机构、工作人员有望成为公务员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数量非常少,仅9家。而或将改制成企业的,为数也不多,只有30家。
数量最多的,无疑是公益类事业单位,共648家,占比85.49%。公益类事业单位细分为一类和二类,前者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卫生等服务,包括中小学、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疾控中心等。而后者提供的公共服务则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如高校、职业院校、公立医院等。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设区市行政类事业单位有哪些?
昨日,记者从漳州、泉州编制办了解到,两地市属事业单位分别有518家、403家,但行政类均只有6家。记者从漳州编制办官网上查询发现,漳州全市5364家事业单位中,行政类占比仅0.5%,主要以授权性或受委托、转移承担行政职能的为主。
授权性事业单位,包括执法和管理两类。执法类主要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如动物卫生监督所、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等;管理类主要是从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运输管理局等。
受委托的事业单位,包括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环境监察支队等。承担转移或交办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则包括组织部举报中心、福利企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等。
此外,漳州其他类事业单位分别有:公益类418家,经营类45家,暂不分类49家。泉州其他类事业单位分别有:公益类341家,经营类13家,暂不分类43家。同样是公益类事业单位最多,占比分别达80.7%和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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