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天宝洪坑村104字“禁牌” 传承297年成族规
2015-05-27 10:37: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吴芳
寻碑:村民熟知 老妪能诵
“庵后间”古厝
红砖、阁楼、石板、青苔,这就是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洪坑村。
村里一位60多岁的戴阿婆,听闻海都记者慕名探访示禁碑,立刻脱口读道:“不能在房子正门前的公共空地上搭棚、建厕所、种果树;不能在湖泊旁边凿井、造园林和房子……”阿婆说,这就是那块示禁碑上的禁约。问阿婆是否识字,她开怀大笑说,大字不识一个,但从小听长辈一遍一遍地讲,便“长”在脑子里了。
有的村民说,这块示禁碑碑文的大意人人皆知,从前没人敢不遵守禁约,违约的人都受到了惩罚。
观碑:墙中嵌碑 104字禁约
示禁碑镶在村里一座叫“庵后间”的古厝外壁上。通观碑文,字迹清晰,内容详细,是一座保存完好的清康熙禁碑。
碑文共计104字,碑文是:“公立禁约各宜恪遵,如或故违小则会行罚,大则呈官究治,所有约条开列于后,族人不许犯尊欺弱、窃取物件;前埕不许架棚、作厕、栽植果木;湖墘不许开井、筑园、起盖小屋;湖内不许私渔放鸭、混取泥土;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仲春吉旦公立石。”
村民解读说,原来村中圆应楼前的湖泊碧波荡漾,大小鱼儿畅游其中,曾有村民见鱼儿肥美,私自捕捞解馋,被村里人发现后,处以罚款得不偿失,并被要求在宗祠内叩拜祖先反省,承诺不再犯。
碑上提到的不许犯尊欺弱、窃取物件及房前公共空地不许架棚作厕、起盖小屋等禁约,即使放在现在,和当今法律法规也不谋而合。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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