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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药品流通实行“月查季报” 每月围绕一个专题

2015-05-25 15:13:4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聪文
  

  福州新闻网5月25日讯(记者 陈聪文 通讯员 林雅丽)记者获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每月围绕一个专题,或针对药品流通某个高风险品种(如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乡村、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药品等)、购销储存运输某个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抽查。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工作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模式。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建立并全面实行药品流通日常监管“月查季报”工作制度,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月查季报”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以问题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核心,注重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把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月查季报”工作制度从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三方面对药品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作出规定和要求。

  月查,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每月安排一定的监管力量,对药品流通环节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围绕一个专题,或针对药品流通某个高风险品种(如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乡村、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药品等)、购销储存运输某个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抽查。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基层局做好月查工作。

  季报,即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季度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一次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围绕当季度本辖区内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对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等的具体内容;当季度辖区内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完成的数量,包括当季共出动执法检查人数及检查企业家(次)等;当季度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报告。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流通日常监管“月查季报”工作制度,推进和巩固了各项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药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分析监管形势,找出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因素,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规范企业经营使用行为,防止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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