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某净水公司夸大宣传 冒用厂名生产袋装水
被查的袋装水
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陈蓉 通讯员 王小华)天热了,各式桶装、袋装饮用水需求激增,不过买水也要仔细挑选。昨日,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家冒充他人公司生产袋装水的公司,销毁不合格饮用水1031袋,没收冒牌的饮用水包装袋16506个,并对其罚款52800元。
冒用厂名生产袋装水
“饮用水还能治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糖尿病?”日前,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位于铜盘路的福建康某净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查看,发现该厂家不仅夸大宣传,且涉嫌冒牌生产。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场共查获涉嫌冒牌的“如秋饮用天然矿泉水”(袋装库存)104袋,“如秋”包装袋1306个;“静田岩泉矿泉水”(库存)200袋;“九鲤仙泉矿泉水”包装袋5200个;“井鹤山泉”包装袋10000个。而该公司使用这些饮用水包装袋,并未取得上述品牌公司许可。福建康某净水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冒用他人公司厂名、厂址、质量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袋装水。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还对该公司生产的“舞凤山泉水”(红袋装)、“舞凤山泉水”(蓝袋装)、“如秋矿泉水”、“静田岩泉”随机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4批次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订购饮用水可索要检验报告
福建省瓶装饮用水协会常务副会长赵云华介绍,福州生产饮用水的正规企业不下100家。不过,还有部分无证厂家,他们在自己的关系网范围内进行销售,价格低廉,罐装一桶水只要2~3元,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市民,这些水都未经检测,微生物是否超标,是否受到二次污染等都无从知晓。
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订购饮用水前,可要求供货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最近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证照及检验报告必须与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否则有可能是冒牌货。市民如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或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赵云华也表示,购买安全饮用水首先可从水的外观上来判断,若水浑浊、有颜色、有肉眼可见的异物或大量沉淀物、悬浮物、絮状物等,属不合格或伪劣产品;其次看容器包装,封口是否紧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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