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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拒不安检骂民警18个小时 骂累了要求喝雪碧

2015-05-14 10:37:36  来源:深圳晚报
  

  调查

  多数民警执法时遭遇过谩骂

  近些年来,暴力抗法的事件越来越多。尤其是一线派出所民警、交警,经常遭遇暴力抗法,民警受伤并不罕见。

  2014年9月14日,福田交警大队林爱平在福田区园岭五街园中花园北边出口处理事故时,后方车辆不时鸣笛。林爱平在将鸣笛司机叫下车处理时,被对方一拳击倒。

  2014年9月18日,罗湖区发生了一起因查处电单车引起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6名警务人员受伤。

  今年4月17日8时35分许,在福田保税区绒花路与凤凰道交界路口,两名电动车非法营运人员被执法交警拦下查处。因言语不和引起争执,其中一名非法营运男子和其父亲对执法交警大打出手,用车锁将民警头部打伤。受伤民警头部伤口深达1厘米。

  深晚记者近期咨询了多位路面执法民警,都表示自己执勤时遭遇过谩骂。“骂人、拳打脚踢都遇到过”,口岸大队保税区中队执法民警尹科蕾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民警表示,如果只是简单骂上几句,一般民警都会“一笑而过”。“这种事情很平常,一般骂几句我们都苦笑一下过去了,要不然可能会引发更加严重的情况。”该民警表示,深圳警方整体素质都是比较高的,而且都小心避免出现暴力事件。“除非对方动手,我们才会按规定将其制服,但是不可以还手或事后报复。”

  律师

  关于“袭警罪”立法薄弱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岩冰表示,在我国,暴力袭警事件每年都有发生,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除了违法者目无法纪,深圳警方素质较高之外,主要在于立法层面的薄弱。

  在我国,“袭警”甚至并非是独立的法律词汇,而是放在概括的“妨害公务”的法律概念里进行立法。刑法也只是规定了妨害公务罪,而没有袭警罪之说。人民警察法虽然规定了不得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处罚也是比照治安处罚法和刑法处理。正是因为立法薄弱,处罚较轻,加上警察使用警械的“门槛”比较高,导致对于袭警行为的制约力度远远不够。

  作者:马超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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