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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被遗弃3年后终有养母 生母上门要孩子起争执

2015-05-11 11:32:33  来源:现代快报
  

  对于一家儿童福利院来说,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为孩子们找到一个“家”。但是最近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却很纠结:3年多前,院里接收了一名男婴,春节前,院里帮他找到一对父母,在双方磨合的试领养阶段,男孩与领养家庭相处融洽,但没想到的是,近日亲生母亲突然找上门想要回孩子。这边生母跪求要回亲生儿,那边孩子刚喊上自己“爸妈”,养父母割舍不下不愿放。怎么办,孩子究竟该跟谁?福利院后来又是怎样解决的?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回放

  福利院曾登报60天,为弃婴寻亲

  2011年11月的一个深夜,南京一民警发现了一名男婴,抱回派出所后,发现男婴身上除了小抱被外,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于是,男婴被送到了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经过健康检查等程序后,男婴有了自己的名字—谢元元(元元是小名,姓是福利院按百家姓的顺序为孩子取的,当年进院的孩子都姓谢)。“我们检查发现,他是个健康的孩子,出生在3个月左右,只不过身体弱了些。”朱洪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福利院随后根据规定,在报纸上刊登了为期60天的寻亲公告。“其实,从接收孩子,隔离期身体健康检查,再到寻亲公告期满,差不多有5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元元的亲人,一直没有出现过。”

  元元一天天长大,福利院开始为他联系领养事宜。南京有一套收养子女家庭评估的办法,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妇在评估打分中脱颖而出,“这家夫妻都是大学毕业,做生意的。因身体原因,他们没有孩子。他们是真心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在排队等候几年后终于排上了。”朱洪说,为让孩子找一个幸福的家庭,福利院让元元和这对夫妇先相处一段时间,等6个月的试领养期满后,再办理正式的领养手续。

  之所以设一个融合期,就是让孩子跟收养家庭先磨合。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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