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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打男童时还知道逃跑 作家:看不出精神病发

2015-05-08 08:25: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案发时病情发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昨天,不少网友对“打人者是精神病患者”一事表示了质疑。探访过100多名精神疾病患者并出版了精神病人访谈手记《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作者高铭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多对打人视频的分析,王蛟龙动作协调、清楚被打者的要害、懂得使用器械而且还知道逃跑,看不出有精神病发的症状。

  不过针对这一看法,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副主任李献云表示,很难通过视频本身来判断一个实施犯罪的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李献云说,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如果感到某些人要加害于他,然后想采取行动来应对的话,是可能清楚知道自己需要怎样采取措施的,比如对哪里进行伤害或者用什么方式来伤害。

  李献云表示,判断一个人在实施犯罪时是否精神病发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经过严格和科学的程序,不仅要看当时的表现,还要看既往病史,难以简单通过视频或者一般的观察来判断。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高语阳 赵婧姝

  探讨

  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

  昨天,打人者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消息曝出后,不少网友都对“精神病人实施暴力后是否不用担刑责”的问题提出了疑问。

  主要从事精神病学方面司法鉴定的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表示,如果患有精神疾病,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要对他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看他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以此评定他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要鉴定实施犯罪行为的病理动机,是否是幻觉臆想导致的,他对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行为的危害有没有充分的认知。”

  孙东东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是确实有精神疾病且又是病理动机,则按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经过鉴定发现实施犯罪行为时属于无责任能力,虽然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却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来负担。本人有能力赔偿就由本人来负担,本人没有能力负担则由病人的监护人来承担责任。”孙东东说。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表示,如果经过鉴定,王蛟龙事发时有责任能力,那么如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还要等被打孩子的伤情鉴定出来以后才能判定,现在还不好说。如果被打孩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重伤乃至更严重的后果,王蛟龙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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