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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学圆珠笔戳右眼 8岁男孩两次手术右眼仍失明

2015-05-07 08:31: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苏禹成
  

  【事件】 因扫地问题起争执 右眼被同学戳伤

  8岁的小安来自山东,在芗城区南星小学上一年级。

  上周三下午4点多,他跟同班同学小刚因为扫地问题争执玩耍的时候,没想到一时被激怒的小刚,操起了红色圆珠笔戳向小安的右眼。

  “当时我刚转过头来,他就戳过来了,然后就跑了”,小安回忆称,当时眼睛很痛,眼前一片血红色,小安一边哭一边跑上二楼向老师求助。老师赶忙通知了家长,并将小安送到了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小安右眼眼角膜破损、晶体破裂,失明。

  小安的母亲李女士称,小安与小刚平时关系都还不错,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对方家属目前垫付了4000元医药费。

  经过两次手术,目前小安病情稳定,不过据解放军第175医院眼科中心游主任介绍,手术还比较顺利,但以后要恢复之前的视力是不可能的,目前还要进一步观察,根据恢复情况再考虑是否需要做角膜移植手术。

  【说法】 未成年伤人案件 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介绍,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被归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造成他人伤害的民事赔偿,不仅包括医疗费,如果致残,还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因此,平时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伤害他人,同时也应当预估小孩可能伤害他人的情形,应当有一定预见能力。

  此外,该事件在校园内发生,学校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因此也应当视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除非学校能够举证自己已经尽了监护义务。

  (海都记者 苏禹成 文/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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