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谈新广告法
新广告法在重点领域划红线 各方种好“责任田”
2015-04-25 08:16:4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谭谟晓、董峻)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4年广告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新广告法有哪些重要修订?对各方法律责任做了哪些强化?监管方式如何转变?记者24日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给重点领域广告“划红线”
现行广告法仅规定了药品等7种商品的广告准则,内容不完备,操作性不强,已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不相适应。新广告法则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农药、兽药、饲料、酒类、招商、教育培训等多种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作出了具体规范要求。
近年来,医药保健食品领域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药品广告及宣传,其虚假程度尤为严重。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品2.01万件。从被投诉保健品细类看,36.2%的被投诉保健品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保健品;从投诉内容看,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共占投诉的38.3%。
对此,新广告法重拳出击,明确要求除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产生混淆的用语。
上有“老”,下有“小”。针对当前母乳代用品市场存在的乱象,新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此外,新广告法还明确了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张茅说,新广告法充实细化了广告准则,强化了重点领域广告行为规范,凸显了实际操作性,这些修订的内容必将净化广告市场,也为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责任编辑:刘必泳】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0人 -
愤怒
0人 -
开心
0人 -
难过
0人 -
惊讶
0人 -
恐怖
0人 -
点赞
0人 -
蜡烛
0人
相关新闻
- 新广告法:发布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加以区别(2015-04-24 18:30:42)
- 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 多委员建议禁烟草广告(2015-04-22 09:25:11)
- 人大审议广告法修订 多位委员建议禁止烟草广告(2015-04-22 08:00:54)
- 广告法审议稿争议不断 专家质疑为烟草广告留路(2015-01-20 08:19:11)
- 广告法修订草案:10周岁以下的孩子不得做代言人(2014-12-23 08:50:20)
- 广告法拟禁止10岁下孩子做代言人 严控烟草广告(2014-12-23 08:22:26)
- 福网推荐
- 社会
- 时政
- 天下
- 口腔
福网视听
焦点关注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