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毒贩74岁获死刑复核时满75岁 能否免死引发关注

2015-04-13 09:38:50  来源:京华时报
  

  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

  根据警方的调查,王伦业从2011年就开始了贩毒活动。他与陈华庆、钟日贵、王武等人组成一个贩毒集团,采用单线联络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网络,多次向越南女毒贩“阿玉”购买毒品海洛因,然后雇请他人运到广东湛江或海南三亚贩卖。在这个贩毒团伙中,王伦业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每次有人下“订单”之后,他从国外“要货”,让买家带现金到东兴交易,他从中吃差价。

  2013年5月28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宣判。陈华庆、王伦业被判处死刑,其余几人则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判决后,王伦业等人均提出上诉。2014年6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而目前最高法也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复核。

  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谢通祥律师受委托,担任了王伦业的辩护人。谢通祥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目前王伦业已经年满75周岁,案件进入到了死刑复核阶段。谢通祥认为,在刑事诉讼法里,死刑复核被列为特别程序,但依然也在“审判”这一章节里。所以死刑复核也应看作是审判的一种。

  专家观点

  “死刑复核”这一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算不算是“审判的时候”?一审、二审获刑时并未年满75岁的王伦业,能否在死刑复核阶段因为年迈而保命?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他们认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程序,基本都涉及了实质的案件审理,因此应该属于审判。

【责任编辑:池文娟】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鼓掌

    0人
  • 愤怒

    愤怒

    0人
  • 开心

    开心

    0人
  • 难过

    难过

    0人
  • 惊讶

    惊讶

    0人
  • 恐怖

    恐怖

    0人
  • 点赞

    点赞

    0人
  • 蜡烛

    蜡烛

    0人
  
     
福网视听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