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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银行引入“人像识别” 办信用卡要"看脸"

2015-04-04 09:50:10  作者:郑靓  来源:海峡都市报
  

  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被追究刑责

  事实上,各家银行都严格规定,必须使用本人证件办理开户等业务,为何还存在冒用身份证办卡的情况呢?“年龄相仿、脸型相像的,业务人员靠肉眼识别,难以百分之百保证无误。”一位银行人士说。

  该银行人士透露,为解决这一难题,业内已经提出在信用卡发卡领域引入人像识别技术的设想,“目前,已有银行正式上线。”

  记者从首推该功能的福州光大银行获悉,人像识别技术是通过计算机复杂计算后,自动判断两幅人像照片相似程度的技术。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采集申请人的人像照片后,由系统自动与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最终判定是否本人。

  记者了解到,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从事犯罪活动的,同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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