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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职业打假人年获赔百万 新规知假买假案全赢

2015-03-16 09:31:09  作者:杨凤临 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周悟权其人去年获赔百余万

  周悟权出生于1977年,家住北京石景山区,法院的诉讼材料上,对于他的职业标注是“自由职业”或者“无业”。据法官透露,去年一年,周悟权在市一中院提起的10倍赔偿诉讼共有16件。

  3月12日,记者采访了周悟权,据周悟权透露,2014年他通过打假获得了100多万元的赔偿。

  周悟权说,在职业打假前,他从事劳动维权工作,帮他人讨薪、维权,因此一直对维权问题非常感兴趣。2007年,他开始正式成为职业打假人,主攻虚假广告宣传领域,而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他开始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的打假活动。

  “我没有统计过提起多少食品安全方面的诉讼,但确实挺多的,去年应该就有几十件。”周悟说,他提起的诉讼9成以上都能胜诉。据周悟权介绍,前几年他所提起的食品安全诉讼中,多以标签、外包装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为主,近两年用非食品原料进行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诉讼则占到主要部分。

  “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健全、完善,只是一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明知道违法仍然进行销售。我所接触到的诉讼中,只有极少数的企业是因为没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而触犯相关法律,绝大多数都是知法犯法。”

  周悟权说,他买到假货后,一般都会先向工商部门、药监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待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我从不会私底下购买产品,然后通知企业,去和他们协商赔偿。”

  那么“职业打假人”怎么看“知假买假”呢?周悟权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知假买假也受保护。如果企业诚信、遵纪守法,消费者就不可能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产品,就不存在知假买假。”周悟权说,实际上司法解释出台后,他提起的诉讼反而有所减少。通过几年的维权,基本上企业都规范了,“这是个好事,希望以后我没得做了,这样更好。”周悟权认为,每个人都不要纵容违法行为,当违法企业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罚款后,多多少少都会进行整改,这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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