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罗源申源物业私签合同 48平米房子按70平米收费

2015-03-13 10:49:41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 昨日,罗源县龙翰闽星佳园业主向本报投诉,称小区申源物业在没有跟相关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把48平方米、52平方米、57平方米户型的物业费全部按70平方米收取。昨日申源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这个是跟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合同。目前罗源住建部门正对此事进行协调。

  投诉的业主称,从2015年1月起,申源物业在未经公告,未与小户型业主协商的情形下,私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约定小区9号楼与5号楼的66户小户型物业费,面积不足70平方米的也按70平方米征收。这引起小户型业主的公愤。

  投诉的业主称,买小户型的业主,多是属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小区公共卫生费、水电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一直都是按户分摊,小户型与大户型的一样。这次提高收费前,物业在小区里贴出的公告也仅仅说明,从2015年1月起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增加0.17元,对此大家没有异议。

  可是等到交物业管理费时,却发现小户型的66户人家,被按70平方米统一收费。据了解,5号楼和9号楼的小户型是由一个大户型改建成48平方米、52平方米、57平方米左右的三种户型。小户型业主认为,申源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不足70平方米的按70平方米收物业费的条款,明显是违背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侵犯的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罗源县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业主投诉的事情确实存在,当天下午公司两名负责人也赶去小区,向投诉的业主解释此事。

  记者问及对不足70平方米的户型按照70平方米收费,是否有经过业主同意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标准是物业公司跟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该工作人员还强调,他们在龙翰闽星佳园的物业收费标准,在罗源同等小区中算是低的。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罗源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本来物业费是按照产权面积交,但是业委会又跟物业公司签了合同,所以这个问题很复杂,住建局目前也正在对这个投诉进行协调。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责任编辑:黄新锦】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 鼓掌

    鼓掌

    0人
  • 愤怒

    愤怒

    0人
  • 开心

    开心

    0人
  • 难过

    难过

    0人
  • 惊讶

    惊讶

    0人
  • 恐怖

    恐怖

    0人
  • 点赞

    点赞

    0人
  • 蜡烛

    蜡烛

    0人
  
     
福网视听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