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窗口入驻市民服务中心 三类事项当场办
2015-03-10 11:16:17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3月10日讯 高速交警窗口入驻市市民服务中心后,能给市民带来哪些便利?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民要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收件、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核收件等三大类事项,不用再千里迢迢前往各高速交警大队,只要到市民服务中心就可以当场办结。
非现场违法业务这样办理
高速交警窗口可办理的高速非现场处理业务,主要包括外省籍车辆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违法,以及闽A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高速违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受理流程:接受违法行为基本情况询问—接受违法基本事实及依法享受权利的告知—无异议,制作处罚决定书。
如果市民对违法事实存在异议的,需到违法发生地采集机关的交警大队处理。如果不服决定的,60日内向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流程:审核收件—报送上级部门复核。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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