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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问题多物业费却要涨 筹备业委会业主跑断腿

2015-02-16 07:19:23  作者:李锦清  来源:福州晚报
  

  申请成立业委会

  小区业主跑断腿

  由于不满上海永升物业福州分公司在小区的管理,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部分业主决定发起成立小区业委会,由林先生负责递交申请报告。由于各单位间默契少,申请报告递交了两次才成功,当中跑了不少冤枉路,让林先生感叹“太麻烦”。

  林先生表示,他从1月中旬开始就在各单位间奔走,首先从建新镇物业站拿到申请报告文本,然后依照文本要求,征集小区超过10%的业主签名。完成签名征集、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后,他将申请报告送到了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居委会需要对产权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林先生只好拿着材料到观江社区居委会请求核实。社区居委会添加“经核实,确为产权人签名”后,仓山区房管部门再次要求,业主除了签名外,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申请报告被打了回来。

  “从建新镇拿到的申请报告文本中,并没有说要产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征集10%的业主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确实存在难度。”对于仓山区房管局提出的要求,林先生感到不解。经过争取,他拿到了部分业主的产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月9日再次向仓山区房管局递交了申请报告,对方也正式收件。“部门间的默契太少,如果指导到位,递交一份申请报告也不至于花了将近1个月的时间。”林先生感叹道。

  收件之后,新的问题来了。根据仓山区房管局的答复,将在收件之后60天内在小区里发出业委会筹备组成立的公告,这才标志着业委会的筹建事宜进入实质性阶段。令林先生不解的是,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区一级房管部门应在接到业主书面申请之日起30天内发出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立的公告。

  两处数据为何出现冲突呢?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解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时间在前,60天的说法是来自住建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这一规章实施在后,房管部门在选择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公告发布的时间标准上,以实施时间近的后者为准。

  (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文/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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