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禁行首日 警方设岗盘查车主仍侥幸上路
2015-01-05 08:32:22 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记者经过近30分钟的蹲守,粗略统计,有近10辆超标电动车在此通过。其中一些超标电动车脚踏板上,还堆放着货物,但在通过路口时的车速依然比普通电动车要快。此外,多数超标电动车穿过路口后,直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存在着道路安全隐患。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年所发生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占近3-4成,而超标电动车占电动车事故中的比例更是多达近7成。
“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变换车道或行人更改方向时,从后面高速驶来的电动车,往往刹车不及,撞上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案调民警表示,其实很多人把电动车称为“肉包铁”,由于不达标的电摩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事故频发,而缺乏安全保护的骑车人也极易受伤。
“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般都经过严格培训,电动车就不一样了,随便哪个人只要敢骑就可以上路。”案调民警告诉记者,这也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原因。此外,不少人的超标电动车也并未按规定登记,同时无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肇事者、受害人及他们的家庭损害极大。对此,警方也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减少超标电动车所造成的道路安全隐患。
据警方人士介绍,福州七县市辖区所有道路,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从去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在上述区域行驶将处以100元罚款,过渡期满后仍上路的,处以200元罚款。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给予3年过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册登记,由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分阶段实施限制道路通行的措施进行管理。而8月1日后在各县市购买的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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