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地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东南网2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敏霞 戴敏 吴旭涛) 为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我省各地认真落实省里的各项利企政策,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多项“真金白银”的措施。
面对招工难问题,泉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保障企业用工的通知》,通知中对企业招用在泉新增就业人员制定了奖励措施: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工矿企业新招用在泉州首次就业的员工,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将老员工引荐新员工奖励补贴范围扩大至该市所有新增就业人员的熟练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引进的初次在该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对重点企业疫情期间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且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的,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龙岩市对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今年春节假期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为2000元/人;对坚持在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
“我们认真落实省市政策,企业为因疫情防控需要延迟返岗的湖北籍员工实施保岗保薪,并为他们缴纳1—3月连续3个月的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中一项社会保险的,可申报保岗保薪专项补助。”福州市长乐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按照福州市今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即人均860元标准核定,将有力减轻企业的薪资负担。与此同时,在金融信贷支持方面,长乐区鼓励各金融机构压降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予以财政贴息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截至11日,长乐区已为多家工业龙头企业争取到了10.8亿元政策性低息流动贷款,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短期资金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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