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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影院只有3家同意 电影票“退改签”落地难

2018-09-26 15:03:37  来源:中国之声
  

  部分影院“退改签”程序繁琐

  郑州某电影院虽然可以满足观影者的“退改签”诉求,不过程序较为繁琐。

  工作人员称:“这个的话您可以到我们的前台去,然后呼值班经理,我们这边是给您做不了处理的(值班经理能退款吗)跟我们的值班经理进行协调,一般都是可以的。”

  北京一位观众告诉中国之声,他在北京CBD一家电影院的体验是,通过电影院现场购买的电影票可以退改,但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票就比较繁琐。

  网络购票多数“不可退改”,部分“限时退改”

  新闻纵横编辑在购票平台猫眼上尝试购票发现,多家影院在提交订单时均显示“不可退”和“不可改”,只有极少影院支持“限时退”和“限时改”。猫眼客服: 选座电影没有退改标志的暂且不支持退款改签,有退改签提示的影院,仅支持影片开场前公布时间内申请退款改签,请您按时观影或转让好友。”

  新闻纵横编辑昨晚打开猫眼电影和淘票票,在影院搜索页面看到,每个影院下方都有标签,显示是否可退、可改签、有无停车场、能否使用折扣卡等信息。在付款之前,如果您选择的影院无法退改签也有相应提示。

  以正在热映的电影《江湖儿女》为例,在淘票票网站,今天(25日)北京东城区共有12家电影院通过该网站售票,但只有3家电影院提示可以退改签,9家都不行。可以说,大部分电影院并不支持网上退改签。

  律师:“不退不改”属霸王条款

  一直以来,电影票“不退不改”、“只改不退”饱受消费者诟病。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认为,电影院对售票数与座位数等设置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围,不能把这种市场风险通过不退不换的强制规定转嫁给消费者。单方规定“电影票售出概不退换”,涉嫌强制消费,未尝不是一种霸王条款:“依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单方规定“电影票售出概不退换”,属于以格式条款做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属于‘霸王条款’,应予以纠正。”

  业内:影院不想“自找麻烦”,不愿担上座率低风险

  电影票“退改签”本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但为什么实施起来却这么难呢?电影行业从业者张先生认为,其原因还是来自影院方面。他们的理由是“防止恶意刷票”,刷票会影响影院排片,直接影响影城收入。而且“退改签”还有很多流程和工作量,影院自然不想“自找麻烦”。此外,没有影院愿意承担上座率和出票量降低的风险。

  他表示:“因为一场电影只要有一人买票,就无法更改电影的排期。如果此时恶意退票,不仅别的电影失去更多排片机会,这部电影票房也会降低,直接影响影城收入。所以这就需要对退票者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收取一定的退票费或者每月只能退改签几次,超过的话就列入征信黑名单等。”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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