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福建楼市拟设房企红线、中介红线!
2018-09-07 14:55:46 来源:东南网
中介红线有十二项
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或房地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拒不整改的,应列入“黑名单”。
1.未经商品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商品房屋交易合同、租赁合同的;
2.为不得出租、销售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
3.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
4.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虚假广告的;
5.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捆绑收费的;
7.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或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或提供其他违规购房融资服务的;
8.对房屋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
9.使用或者唆使协助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证明、材料办理产权登记及交易备案,以规避限购政策、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或骗取贷款的;
10.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1.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
12.项目工程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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