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优质经验
始终坚持制度护航
打响一场生态保卫战
向来以温馨包容著称的厦门,以“铁腕”政策打响了一场生态保卫战,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断前行。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
向来以温馨包容著称的厦门,以“铁腕”政策打响了一场生态保卫战,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断前行。
运用立法手段,保护资源。《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全流程管控的人大立法。《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在厦门,30余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落地生根,环境监管从末端管理真正走到了前端决策。
“谁污染,谁买单!”
2018年3月27日,厦门同安区法院向“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事故导致水污染事故索赔案”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赔偿责任人同日支付了全额赔偿款75万元。至此,全省第一例以政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正式结案。
这是厦门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保护青山绿水的缩影。2018年,厦门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六区涉生态案件统一管辖,更严司法筑牢了绿色生态司法屏障,有效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厦门从来不把GDP作为经济发展的唯一考核指标,而是把经济社会发展、物质文化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规划,把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厦门在全国率先推行各区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率先全省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除考核各区党委和政府外,还进一步延伸到市直部委办局、省部属驻厦单位和与生态文明相关的市属国有企业,同时在指标设计上,新增设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湿地保护率、生态环境质量等10项指标,体现厦门考核特色。通过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厦门树立了鲜明导向,严明“不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准则。
始终坚持惠及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如今的厦门,每一寸肌肤都被绿色浸润,居民无论住在何处,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一个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4.09平方米。
树立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优良生态环境的迫切渴望,厦门久久为功,持续为老百姓、子孙后代打造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打造了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
“圣人治世,其枢在水。”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清晨6时,朝阳的第一缕光辉把翔安区内厝镇莲溪蔡塘段水面镀上一层金色的薄膜,彭水山和他的同事,娴熟地伸出约5米长的竹篙,溪水上漂浮的垃圾被一网打尽。彭水山感慨地说:“溪水比以前干净多了,环境也好太多了。”
为了给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优美的水生态环境,多年来,厦门贯彻“陆海统筹”理念,实施“海陆联动、河海共治”,并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溪流污染整治,流域保洁率达到100%,全面建设安全生态水系。
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厦门海域面积约为35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约为226公里,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共有17个。厦门市与旧金山市签署《海洋垃圾防治“伙伴城市”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海洋垃圾防治合作交流机制,通过九龙江源头垃圾拦截、陆源控制、沿岸保洁、海面收集、无居民海岛清理、海沧入海口设置移动式拦截收集等多道关口把关,形成海洋垃圾防治的厦门做法。
“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这是厦门给人的直观印象,更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于幸福最真切的体会。
“厦门蓝”是鹭岛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也是厦门人最引以为豪的一抹色彩。厦门在全省率先实施《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AQI超过50即启动各部门联防联控的应对预案;推行绿色港口建设,建成福建省首个高压船舶岸电项目厦门远海码头,逐步实现船舶停靠“零油耗、零排放、零噪音”;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2%,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名列第四位。
如今的厦门,每一寸肌肤都被绿色浸润,居民无论住在何处,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一个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985年的4.43平方米提高到14.09平方米,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36%提高到43.59%。2016年,大美厦门遭受超强台风“莫兰蒂”的重创,厦门重新梳理这座城市,城市高颜值不仅迅速回归,还变得更美。厦门大学外教、来自俄罗斯的亚历山德拉说:“厦门就是一个天然氧吧,多层次的绿化让人内心很平静,也能让心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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