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征信记录“毁”交易 购房者房主互告对方违约
律师说法
买房怎么防范“不良记录”?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提醒说,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事先查询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并告知卖方自己的征信记录情况,以取得卖方信任。而且,如果需要贷款,则可以为贷款提供担保以降低买方的不安,避免触发“不安抗辩权”。
另外,如果买方有不良征信记录,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试着去消除不良记录,以取得足够的房屋贷款。万一因为疏忽造成坏账记录,也不要以为还款后立即销户就能清除污点。
一般情况下,银行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就是查询申请人过去两年内的还款情况。只要持卡人在申请卡、贷款时,过去两年内的还款情况正常,一般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所以,逾期之后,错误的做法是立即销卡。正确的做法是,污点产生后仍正常使用这张卡,多消费,按时足额还款,每月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将逾期记录给覆盖。
延伸说法
限贷“3问”
导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最近,厦门因限贷引发的购房纠纷呈上升趋势。不少购房者因签了购房协议后贷不了款,最终闹上法庭。
楼市调控新规接连出台,也引发了一些二手房交易的难题。例如:新规出台后贷不了款损失谁来承担?如何防范限贷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导报记者采访了林敏辉律师。
1问:签约后被限贷怎么办?
林敏辉:出现此类情况,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的,而且买方可以举证证明其确因被限贷或首付款比例的提高,导致无履约能力的,那么,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回定金。但是,如果合同约定买方不能取得贷款或贷款额度不足,应以现金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付清房款,那么,买方就不能以限贷政策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问:限贷风险如何防范?
林敏辉:首先,在考虑购房初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先了解其他地区的购房政策等相关信息。其次,订立合同时,在合同内预先约定好相关条款,如因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贷款,合同自动解除之类的内容,也可以预先约定首付款为房屋总价款的百分比,例如若是因相关政策的出台导致首付比例的提高,合同自动解除。有类似这样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防止因限购限贷政策原因导致的纠纷。建议出现此种情况的时候双方首先还是友好协商解决,毕竟诉讼存在风险,且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3问:躲限贷假离婚有风险?
林敏辉:婚姻是一种人身关系,离婚登记不可撤销,也不能单方申请恢复。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为了规避限贷假离婚完全有可能弄假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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