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被困超两小时可获赔
全市首批近千部电梯投保
记者从昨日下午的启动仪式上获悉,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牵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配合开展。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
按照《投保方案》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含老旧社区改造电梯)都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方为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在用电梯,可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首批签约参保的共有11个单位的近千部电梯。
每人每次事故最多获赔80万元
关于赔偿限额,《投保方案》明确,对每一投保单位(或每个小区),年度累计赔偿最高限额为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高限额为80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应在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电梯事故中有多人受伤或者死亡,每个受害者拿到的赔偿可能就不到80万元。
除了主险之外,《投保方案》还规定,一旦乘梯人在投保电梯内发生事故,不论是否涉及人员伤亡,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投保人责任时,保险公司都将对其实施“无责救助”,每部电梯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万元。
此外,对于其他超出第三者、被保险人雇员所在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也将负责赔偿。
对于市民投诉最多的电梯轿厢困人情况,《投保方案》规定,对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人应给予电梯被困人员一定的精神抚慰补偿,补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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