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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职工返厦最高可补300元路费 3月底前可申报

2016-12-23 08:53:11  来源:海西晨报
  

春节职工返厦最高可补300元路费 3月底前可申报

  黄劲超图

  厦门市总工会在2017年春节期间,将继续开展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可申请50元-300元的交通补助。

  想申请这一补助的职工,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开通厦门工会卡,做好会员信息登记。已办理工会卡的在职职工,于2016年4月1日以后变动工作单位的,持身份证和工会卡在新工作单位登记;新工作单位未单独建会的,在所属社区(或工业园区)工会登记。工作单位未变动的,不再登记。已办理工会卡的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社保卡、工会卡在所属社区(或工业园区)工会登记。未办理工会卡的会员和新入会会员,在所属工会组织登记并办理工会卡。

  会员信息登记后需进行个人申报。今年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原则上不再接受人工办理。市总工会于2017年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在厦门工会网、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通申报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报。

  申报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护照;2.工会卡;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详情可关注厦门市总工会,咨询电话12351。(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李剑婷)

  【相关新闻】

  基层工会来续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十二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新一期的保障项目及补助标准与上一期保障计划延续不变,但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补助标准有调整:参加60元版保障计划的,补助标准调整为1000元;参加36元版保障计划的,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

  厦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厦单位)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均可在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保障费用可选36元/期或60元/期,保障期限为一年。可参加双份保障。

  未建会小微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于每年6月份向所在街(镇)职工服务中心(站)或工会联合会集中办理。申请时须提供持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障费用为36元/期,保障期限为一年。(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李剑婷)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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