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首个“地方标准”
不过从现在起,再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快递公司将有可能因侵犯消费者权益受到处罚。记者从省邮政管理局了解到,福建省地方标准《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下简称《规范》)近期正式实施,对快递员、智能快件箱第三方运营商的服务规范做了明确规定。
首先,《规范》明确了只能快件箱的公益性,即“免费”使用。
据了解,目前国家并未将智能快件箱作为邮政基础设施予以补助,部分快件箱运营组织为维持正常运营,会向快递企业适当收费,也可能存在向用户个人收取超期保管费的行为。为保障用户权益,《规范》规定“快件箱运营组织不应向用户收取收件保管费用,与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还规定快件箱运营组织不应向用户发送与快递服务无关的广告信息等。
“目前属于推广期,都还没有向用户收费,未来会考虑向用户收取超市保管费,比如快件存放在收件箱超过24小时、48小时,我们将收取一定的费用。”福州易栈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舒慎林说。由于智能收件箱的建设和维护需要一定投入,不能向用户收费,企业将如何盈利?面对这样的问题,几家运营商负责人都表示,目前整个行业尚未找到明确的盈利点。
其次,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规范》对快递员的投递行为有所约束。
如:要求除事先约定的以外,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不能设置用户取件的前置条件,限制用户选择,如必须安装专门手机应用软件才能使用;快递业务员不得虚假签收,提前录入快件签收信息。此外,即便是前面提到的超时收费,也应事先取得用户同意。此外,为确保快件安全,《规范》还规定快件箱每个格口应只投放一票快件,生鲜产品、贵重物品、易碎品、外包装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通过快件箱进行投递。
对此,申通、顺丰等几家快递公司有关人士均表示,将尽快对快递员进行政策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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