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困难群众临时补贴“季发”将改为“月发”
2016-11-04 11:47:35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11月4日讯(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程飞)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省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联动机制优化启动依据,降低启动条件,缩短发放时限,统一补贴标准。新机制补贴发放工作将过去的“季发”改为“月发”,时限缩短到“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相关部门缩短办理时间,将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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