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评“中国质量奖” 福建省将奖励500万
2016-11-03 11:38:41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日前,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省政府对获评“中国质量奖”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将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福州市政府对获评上述奖项的企业,也将给予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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