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地税联合推行税收“红黑榜” 偷税企业停供发票
2016-11-01 11:38:06 来源:海西晨报
[失信纳税人]
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国地税积极协调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对失信纳税人实施惩戒。省信用办将厦门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纳入到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边防总队对厦门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省交通厅原则同意对厦门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措施等。
厦门市国地税还与市发改委牵头建立了各项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的反馈机制。税务部门推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时在“信用厦门”网站进行发布,相关惩戒措施和经验做法赢得了各部门关注和响应。厦门市信用办通过市政府部门公文交换平台(“金宏网”)多次进行各部门联合惩戒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反馈。
偷税企业停供所有发票
厦门市税务机关已公布14户重大税收违法企业。违法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已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对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分别作出停止出口退税权2年或2年6个月的处理;在发票管理方面,调减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验旧供新、对偷税企业停供所有发票。其中1户违法当事人获得的短期信保融资贴息补助13.95万元被财政部门收回;1户企业被银行结清7笔金额达1.39亿元融资性保函业务,停止对其授信。
此外,鉴于联合惩戒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税务部门在向稽查对象行政处罚告知时,一并提醒其可能面临的惩戒后果,督促企业及时补救、主动缴税,降低不利影响。今年,已有1户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及时缴清查补税款的企业从公告栏中撤出。促进当事人积极补缴税款,给予当事人弥补过错的机会,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柔相济,营造守信激励的市场氛围。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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