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公开选聘45名党风廉政监督员 可毛遂自荐
2016-09-21 11:37:08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第二届“党风廉政监督员”公开选聘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共面向社会选聘45人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聘期为两年,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个人自荐报名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7日。
报名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定的政策理解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市政治经济生活情况;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敢于揭露和批评;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和受到效能处理,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系本市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6年9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上人员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市纪委监察局交给的各项任务,且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男女不限。
个人自荐报名的,可在莆田市政府门户网和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发送到邮箱(ptsjwdfs@163.com)直接报名,也可到市政府机关4号办公楼二层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294146)。报名时需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公章。
莆田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市纪委颁发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正式履行职责。
(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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