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详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网友点赞微信缴费
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昨日,本网报道《居民下月起可用微信续缴医保费》一文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关注。大家在为市医保局创新便民服务点赞的同时,也针对自身参保的情况提出了许多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答。
微信缴费功能
明日起开通
问:看到报道后,我登录了“福州医疗保障”的微信公众号,但只能看到自己的信息,为何看不到帮别人缴费的选项?
答:微信缴费功能9月1日起才正式开通。
问:不是福州户籍,可以参加福州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不是福州户籍但持有福州居住证的居民均可参加。
问:药店缴费是不是所有的福州药店都可以?
答:福州市的职工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医保定点药店使用本人账户资金,为两名家属续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持卡在定点药店买药是否能够报销?
答:不能,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才可持社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
问:七县(市)的农民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可以。
问:我去年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但今年忘记缴费了,怎么办?
答:可以办理补缴手续,等待期为60天,等待期过后才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市医保局详解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进行了详解。
>>住院补偿待遇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在6万元以内(含6万元)的,在三甲及市外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5%;三乙(含专科三甲)医院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住院期间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在6万元至14万元的,报销比例统一为40%。
今年新农合三甲及市外、三乙(含专科三甲)、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分别按45%、55%、75%执行。
>>普通门诊待遇
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补偿限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定点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比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普通门诊医保费用为100元,可报销50元。今年新农合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实行统一的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统一的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待遇。
>>大病补偿待遇
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因住院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城乡居民大病起付标准,在16万元以内(含16万元)的,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给予大病补偿,支付比例为50%。
比如某县一新农合参合人员,因患恶性肿瘤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为102000元,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为100000元。按现行新农合政策,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其中6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40%)、起付线为300元,报销金额=(60000元-300元)×75%+(100000元-60000元)×40%=60775元;大病保险报销金额=(100000元-60775元-起付线20000)×50%=96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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