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安排审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8部法规
福州晚报记者组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介绍,今年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8部法规,开展古厝保护、脱胎漆器保护管理等13项立法调研。
今年拟安排审议8部法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在立法工作方面,报告介绍,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完善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咨询、协调、审议等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全过程评估等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坚持惠民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
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8部法规,开展古厝保护、脱胎漆器保护管理等13项立法调研。
拟讨论决定明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报告表示,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保证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聚焦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三大攻坚战、“三个福州”建设、新区新城建设、乡村振兴、“抓项目促跨越”专项行动,保证“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顺利召开;推动解决好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提升执法检查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强化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实现监督“闭环”。
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讨论决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题询问新区新城建设、城市内河管理工作,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养老事业发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新一轮评议公安派出所工作,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等18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市轨道交通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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