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十几天!福建多地已发布通知!进展情况如何?
重要提醒!年底前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福建多地已发布通知,进行情况如何?
从“限塑”到“禁限”
相关塑料制品进入退出市场的倒计时
9月,福建省发改委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两部门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即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方案》要求,按照循序渐进、分时分段原则,到2020年,福州、厦门等重要城市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福州
11月,福州市发改委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包含详细责任清单和明确时间表,将分“三步走”对塑料用品禁限,到2025年实现有效控制塑料污染。
五城区先行先试,到2020年底,率先在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五城区塑料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要求五城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五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厦门
11月,厦门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印发《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厦门市区内商超、药店、书店、餐饮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吸管。
宁德
日前,宁德市发布《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12月15日,记者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宁德市发改委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2020 年率先在部分领域禁限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2022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2025 年对塑料制品全环节开展管控,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晋江
近日,晋江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晋江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督导行动方案》(简称:《方案》),从即日起到年底,全市餐饮行业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9月10日傍晚,福州一家超市内,顾客正在用塑料袋装东西。 石美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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