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底前海上垃圾密度减少10%
福州新闻网10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海上环卫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旨在有效治理岸滩和近海海漂垃圾,打造福州特色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助力“海上福州”经济发展。
2025年底消除海域垃圾堆积
《方案》明确,今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国有企业成立海上环卫队伍,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福州海上垃圾密度减少10%。
明年底前,完成近岸200米范围内的垃圾及堆放点的清理,岸滩无明显垃圾,生产作业工具有序堆放。
2023年底前,按照规定序时完成海上养殖转型工作,全面完成养殖泡沫浮球替换工作,减少渔业垃圾产生,整个福州海域基本无“白色垃圾”,海上环卫工作达到常态化、专业化水平。
到2025年底,消除海域垃圾的堆积现象,海上环卫工作达到精细化水平。最终彻底解决海漂垃圾污染问题,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态化,进一步打造整洁海滩和洁净海面。
从源头做到“垃圾不入海”
《方案》提出依托“河长制”,加强各入海河流的河道保洁,严格控制河流垃圾入海;落实“湾滩长制”,切实强化海岸及海域的环境卫生维护责任,及时清理责任区范围内的海漂垃圾。
加强白色泡沫、贝壳等养殖废弃物治理,加强对营运单位及游客的宣传教育和督导,禁止向海域抛撒、倾倒、排放垃圾,从源头做到“垃圾不入海”,保持沿岸、海域环境洁净。
对于位置偏僻、人流较少的海滩(湾),要合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有效掌握海漂垃圾的动态和规律,尤其是对涌出的垃圾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建立科技巡察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海上环卫作业模式,有效配置机械化作业设备,大力提高岸滩清扫保洁和海上作业机械化水平;在扎实推进我市海上环卫工作的同时,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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