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20家实体店无理由退货 消费维权工作覆盖广亮点多
工作人员对大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员 赵辉 吕兆伟
近日,晋安区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公布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制度等创新亮点颇多。
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20家大型商超
承诺无理由退货
2020年,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自律体系建设,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诚信市场、诚信商圈等创建活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制度,自觉履行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义务。
2019年~2020年,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引导永辉超市、沃尔玛、天虹商场、喜盈门等20家大型商超加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线上线下同权。
据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示范单位会在明显位置提示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无理由退货时间一般不少于7日,消费者可在承诺期限内凭购物凭证或提货凭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向线下实体店提出退货申请。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引导更多实体店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一步提升实体消费环境。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
全年挽回损失逾257万元
2020年,全区受理投诉举报2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7.04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7件,罚没328.7万元;全区12315“五进”消费维权站点达114家,其中省级站点12家,维权网络基本全覆盖。通过12315网络平台投诉总量6991件,同比略有下降,主要集中在防疫用品、电动自行车、食品领域。
12315投诉件方面,涉及卫生防疫用品的投诉举报大幅增长,有关口罩的举报达262件。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重拳打击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现象,立案查处口罩案件9件。
交通工具类诉求成为新热点,共受理相关投诉720件,其中,电动自行车投诉586件。
受疫情影响,市民购物习惯改变,食品投诉主要反映永辉生活APP、朴朴APP等生鲜电商平台订单配送超时、下单后商品缺货、价格上涨等问题。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晋安区将举办深入社区、商场、超市设置宣传咨询服务点,就近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老年保健品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消费投诉热点的分析识别方法及咨询服务,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原则,集中力量受理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执法为民
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的基本举措。
针对企业,2021年,晋安区将探索开展投诉公示制度和建立失信企业名录库,开展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动和维权联动,对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加强对住房装修、网络订餐、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企业信用缺失情况的监督。同时推出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约谈考试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消费者,不断深化电子商务、食品、公共服务等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开展重要节假日的“你点我检”活动,围绕日用消费品、儿童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大类品种,强化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办。畅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互联网+”网络维权平台,不断提升维权处置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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