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品总体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去年召回缺陷消费品51.56万件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15日讯(记者 林智岚 实习生 陈若芸)3月1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我省消费品总体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组织抽查全省98种3083家企业的3352批次消费品,其中不合格28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41%。
抽查情况显示:(一)我省消费品总体质量保持较高水平,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其中定配眼镜、学生服装、文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等57种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占抽查种类数的67.9%;(二)部分产品质量提升明显,旅游鞋、衬衫、电烤箱等12种产品合格率较上年提高了5%以上。(三)部分产品质量仍有待提升,按摩器、健身器材等12种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下,主要质量问题为:个别安全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对此,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予以挂网通报。
在缺陷产品召回方面,全年共对24家企业24批次存在缺陷的口罩、餐具、灯具、童装、童鞋、消防用品等消费品进行召回,全省累计召回缺陷消费品51.56万件。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压力管道排查整治和使用登记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压力管道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出台了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9个设区市建成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
编制了26个《福建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指南》。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验特种设备39.46万台次,消除问题隐患9.16万个,查办案件386件。
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及时处置与疫情防控、涉及民生和群众关注热点相关的投诉举报件。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82.4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6%。去年全省消费投诉热点涉及集中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食品、文体服务、住宿服务和电信服务类。从投诉问题类别看,合同问题、质量问题和售后问题位于前三位。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儿童和学生服装、家具、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等产品风险监测点,实现监管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严守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消费品召回,提升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水平。强化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深化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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