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新机制
福州检察机关探索实践“督促监护令”制度取得实效
连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督促监护令。(连江县检察院供图)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如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去年12月11日,福州市检察院向一起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新机制。
时至今日,福州检察机关探索实践“督促监护令”制度已有一周年,该制度成效如何?其意义和价值何在?日前,福建省和福州市检察院在福清市召开“督促监护令”理论研讨暨实务交流会。这是“督促监护令”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正式交流研讨。
全省发出212份
“督促监护令”
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罪新闻屡见不鲜。实际上,很多“熊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背后,很重要原因在于失职家长的长期监护缺失,监管不力。
2019年11月,福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7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均存在不同程度监护缺失的情况:或父母忙于生计无暇教育,或父母过于溺爱,或单亲家庭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养成网瘾、逃课、酗酒等不良习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此案的特点,福州市检察院向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失足孩子严加管教,帮助孩子改过自新。
“教养监护孩子是父母法定职责。家教不严,监管缺位,关爱缺失,成为问题少年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督促监护令’就是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监护问题而量身订制。”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说,第一份“督促监护令”从他手上发出,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暴力、侵财、性侵等65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各类《督促监护令》124份,并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机制,并在全省九地市检察机关复制推广。
“该机制在督促监护人履职、修复亲子关系、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社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福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曦介绍,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机制,经过充分的办案实践,不断细化内容,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全省共发出212份督促监护令,有效改善了256名监护人与孩子的亲子关系,181名涉案未成年人改正了不良行为习惯,93人重新回归校园。
建立“四位一体”
督促监护机制
“以往的制度框架下,对于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缺乏刚性措施,‘督促监护令’给‘熊孩子’家长戴上‘紧箍咒’,有效督促其监督履职。”福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璇介绍,推行“督促监护令”是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及其监护人行为予以司法干预,对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真空地带”进行完善和补充。
实际上,“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而是在充分考虑未成年家庭隐私保护的基础上采取宣告,邀请学校、社会、社工组织及人大代表等各方共同见证参与,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国家构建“四位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检察机关向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后,在半年考察期内,将定期实行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的“三访制度”,持续跟踪、监督、考评,确保监护人履责。
在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辞看来,“督促监护令”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令”的形式宣告送达,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仪式感,能够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参与国家治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更好地发展。
“以往都是针对未成年人,现在将监督转向失职家长,监督更加深入、更加彻底。督促监护令实施以来,很多‘折翼天使’实现了人生蜕变。”从事未成年检察工作多年,仓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媛媛感触颇深。自去年以来,仓山区检察院已制发“督促监护令”17份,该院构建“41N”的帮教模式,通过各方力量已对10组家庭提供点对点帮教。目前,这些家庭的亲子关系改善率达100%,涉案个人及家庭转化回归率达60%。
“‘督促监护令’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的空白地带,能够督促家长更好地尽到监护责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方权表示,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需要更多的经验积累,福州作为最早的试点城市,对该制度的前期探索作了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做好做实“督促监护令”
推广工作
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与31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联名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订时吸纳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洪波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
“家庭监护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未检工作的难点问题。‘督促监护令’作为基层检察院做精未检工作的创新之举,福建省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体现了问题导向、未检特色和责任担当。”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积极评价“督促监护令”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对强化家庭监护发挥的特殊作用。
他认为,这项机制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未检工作样本,在全国推广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同时,要规范适用和完善配套机制,做好做实“督促监护令”的推广工作。
福建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欧秀珠表示,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深化部门合作,推进构建政府牵头、司法引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还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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