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颁布2020年1号河长令 开展“碧水清河”专项行动
近日,泉州市两位总河长共同签发泉州市2020年1号河长令,在全市开展以提升流域水质、整治河湖“四乱”为重点的“碧水清河”专项行动。
1号河长令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泉州河湖环境新账旧账,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大治理力度,统筹多部门联合解决问题,在更高的政治站位上推动河湖生态建设见行动、见成效。“由两位市总河长亲自签发,足见泉州坚定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为百姓守护好一湖清水的决心与信心,是河湖工作开展的强心剂与最强音。”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说。
目标: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措施:全流域分段治理共同推进
提升主要流域水质。聚焦3个水质不稳定的国控断面,坚持抓投入、追进度、防反弹,年底前全面完成蟳埔断面64个工作专项、霞东桥断面11个精准治理项目、东关桥断面上游支流6条整治项目;同步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水产养殖、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非法取水等薄弱环节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实施精准治理。
加快重点小流域整治。制定实施坝头溪、九十九溪、大盈溪、罗东溪、林辋溪、蓬莱溪等6条水质未达考核目标的小流域水质提升方案,细化整治项目和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条逐项抓落实。
全力推进闽江流域综合治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德化县“非法码头、内河船舶、工业园区污水、生活污水处理、水产养殖排放、非法取水工程”等13类具体问题,计划8月底前摸清查实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9月底前制定“三张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并围绕城乡供水、污水处理、截污纳管等方面,策划治理项目、捆绑打包实施,确保浐溪、涌溪、小尤溪等9条支流水质稳定达标。
目标:持续发力整治河湖“四乱”等难点问题。
措施:公检法司联动覆盖河湖问题解决全链条
强监管,将紧扣遏增量、清存量的要求,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强化日常监管和精准打击,计划8月底前完成“四乱”问题整治销号,做到动态清零。同时,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12月底前将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破难点,逐一解决闽江流域(泉州段)问题,确保8月底前街面水库网箱养殖见底清零;11月底前德化涌溪三级和东固2座水电站完成泄流设施改造。
建机制,制定泉州市涉河涉水损害事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市河长办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环境监察、水政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落实专题会商、联合行动、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依法、及时、高效惩处破坏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过程监管指导,规范引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一封了之”。
目标:全面实行流域河长述职制,严格河湖长逐级述职、年度考核等制度执行落地。
措施:监管信息更新跟着河湖问题解决走
深入推行“河长令”“流域河长令”,针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问题,以流域河长令的形式,督促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履职尽责,限期整改。
充分发挥泉州河长学院教学培训平台和宣传交流窗口的积极作用,加强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培训,加快推进巡河APP应用,实现河长巡河履职、河湖问题整改等在线监管,形成河长履职更加尽心、监管信息化水平更高的河湖保护体系。
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加强督查督办、考核通报,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及相关责任人管水治水工作效能纳入干部实绩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个别河长履职不到位问题将采取提醒、约谈、通报、提出问责建议,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林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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