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回应主任贪污学生伙食费131万:学校伙食有改进
8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视频丨无锡整治学校食堂腐败——一顿午餐引发的改革》。其中提及的江苏无锡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总务处原主任龚秀娟贪污学生伙食费一案成为大众关注焦点。
▲2018年5月22日,家长发文质疑学校午餐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由2018年5月21日,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一家长发布在江阴某论坛关于午餐问题的帖子引发。这篇帖子指出,该校学生伙食费是8.5元/每天,仅中午一顿,但孩子吃的是火腿肠、萝卜、白菜、冬瓜海带等,尤其是不能接受的是火腿肠也成了常见的伙食。
当天,该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情况说明,称学校食堂每日菜单是一荤、一炒、一素、一汤,所以菜单安排了火腿肠、萝卜炒碎肉、白菜炒油面筋、冬瓜海带汤。而因部分食堂员工外出体检,人手有所欠缺,所以午餐安排相对简单一些。
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时任学校总务处主任的龚秀娟贪污一事被揭露。
到案后曾否认自己违法犯罪
红星新闻记者从江阴市人民法院获得的龚秀娟一案判决文书披露了此案更多案情。这份编号为(2018)苏0281刑初2177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查明,自2014年8月起,龚秀娟负责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后勤管理、食堂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2015年9月至2018年4月间,龚秀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等工作过程中,要求江阴市蔬菜销售部负责人薛某、水果批发商行负责人任某等7名供应商,先后96此次采用虚开送货单及发票(包括物资品种和数量)的手段从学校食堂账目上报支费用,各供应商将报支的费用提现后再交给龚秀娟。在一年多时间贪污学生伙食费131万元,相当于每名学生每天8.5元的午餐费中有5元被克扣。
2019年1月,江阴法院刑事庭对原山观实验小学总务处主任龚秀娟贪污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龚秀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将违法所得人民币1317800元,发还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
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江阴高新区纪工委将被告人龚秀娟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江阴市监察委员会,江阴市监察委员会于同月22日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发现被告人龚秀娟涉嫌贪污。2018年8月16日,江阴市监察委员会对被告人龚秀娟涉嫌贪污一案立案调查,被告人龚秀娟到案后先行否认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后陆续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2018年6月,被告人龚秀娟本人或者通过供应商上交至江阴高新区纪工委196670元。案发后,江阴市监察委员会在被告人龚秀娟家中保险柜扣押1万元。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龚秀娟亲属代为退赃1111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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