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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定来厦出差差旅费标准 每人伙食100元/天
2014-10-10 09:30:22  来源:海西晨报  【字号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厦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厦门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做出明确限定。

  即日起,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也适用此办法。

  《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任务、人数、天数、地点;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解读

  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记者从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了解到,出差到厦门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执行。同时,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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