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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定来厦出差差旅费标准 每人伙食100元/天
2014-10-10 09:30:22  来源:海西晨报  【字号

  住:厅级及以下住单间或标间

  工作人员出差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标准。不同职务级别有不同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普通套间,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中,出差到厦门的工作人员,部级干部住宿标准为每天800元;厅级干部为每天49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为每天340元。

  行:按规定等级选交通工具

  《办法》规定,到厦门出差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选择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等,并凭据报销。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选择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等,并凭据报销。其他人员则应选择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并凭据报销。

  《办法》还明确,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用:公杂费每人每天80元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等费用统称为“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这意味着,出差来到厦门,出门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就得精打细算了,若随随便便打车,80元根本就不经用,超出的费用得个人自理。

  此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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